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山东莱山齐丰村镇银行

无抵押贷款

新闻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莱山齐丰村镇银行关于落实减费让利政策的公告
新闻中心
莱山齐丰村镇银行关于落实减费让利政策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08-07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莱山齐丰村镇银行为贯彻落实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》(银发[2021]169)文件要求积极相应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》(中支协发[2021]62),不断提升我行支付服务质量、持续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,我行拟调整部分支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,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    


服务功能 适用客户 原收费标准 现收费标准
支票 挂失费 对公/个人客户 按票面金额0.1%(不足5元收取5元) 取消收费
工本费 对公/个人客户 0.40元/份
对公柜台转账汇款业务 1万元以下(含) 对公客户 5元/笔 4.5元/笔
1万元至10万元(含) 对公客户 10元/笔 9元/笔
10万元至50万元(含) 对公客户 15元/笔 13.5元/笔
50万元至100万元(含) 对公客户 20元/笔 18元/笔
100万元以上 对公客户 按汇款金额的0.02‰收取,最高200元/笔 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

 

  以上优惠自2021930日起执行,支票挂失费和工本费长期取消收费对公柜台转账汇款业务优惠期从2021930日到2024930日。详见我行营业网点《莱山齐丰村镇银行主要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表》或关注我行微信公众号查询,如有疑问,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0535-3025555

  感谢您对莱山齐丰村镇银行的关注和支持!我行将持续为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,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